青岛市政府法制办明确2015年工作计划

31.03.2015  10:43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青岛市政府法制办的总体工作思路和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积极适应新常态、融入新常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率先建设法治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依法行政统筹规划和督促指导


  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目标要求,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研究制定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纲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依法行政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法治实践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


  围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全域统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发挥法规规章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计划,重点做好轨道交通条例、职业教育条例、养犬管理条例、商品流通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订)等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根据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重点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行业消防安全实施办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法定机构管理方面的规定、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订)等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改进和完善法规规章审查程序,健全立法协商、立法协调、立法咨询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立法途径,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网上征求意见或者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议题由承办单位进行合法性论证后,再由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重点加强对市政府常务会议等有关会议议题的合法性审查。认真办理政府法律事务,依法提出法律意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出台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有关规定,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制度。加大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组织开展区(市)政府、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将区(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三统一”制度管理。


  五、加强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监督


  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推广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经验,推动形成职权到位、行为规范、网格管理、权责一致、效能提升的执法工作格局。做好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关工作,推进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深入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备案审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性文件,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网上监督。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


  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和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委员和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办案质量。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改善办案条件,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便民措施,畅通复议渠道。探索行政复议办案公开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复议案件受理登记、办案文书、数据统计、实时监督等环节网络化管理。深入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积极应对法律修订给行政应诉工作带来的新变化,加强应诉机构和队伍建设。


  七、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抓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大力加强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坚定党员干部
“三个自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法制办工作总体布局,与政府法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落实好重大事项申报、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制度。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营造和谐温暖的机关氛围。深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率型、廉洁型机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干部群众信得过的政府法制干部队伍,为完成政府法制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