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举办全省政府法制系统立法培训班

24.09.2015  18:08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适应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设区市立法权的规定实施以后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9月21日至23日,省法制办在杭州举办全省政府法制系统立法培训班。

培训班邀请了有关领导和专家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立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解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政府立法工作提出的要求,讲解立法技术规范,交流地方立法工作经验和做法。

省法制办吴强军副主任到会作开班动员,省级有关单位法规处室负责人、各市法制机构立法工作负责人以及政府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所在地的县(市、区)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近80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