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首开生态公益补偿修复机制

07.07.2017  12:32

  近日,涉嫌盗伐林木的刘某某在江山市森林公安局和江山市检察院办案人员见证下在生态公益补偿承诺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承诺在2017年12月底前补种其所盗伐林木两倍的树木,并全程接受森林公安局和检察院的监督,确保林木成活率。

  在2015年3月至2016年6月期间,江山大陈乡村民刘某某多次盗伐林木,后被森林公安民警、乡镇干部及当地群众现场抓获。案件移送江山市检察院审查后,办案民警和检察官没有按部就班办案,而是结合当前检察机关正在探索开展的关于生态环保案件修复性司法实践和有效服务生态环保建设,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修复。为此,一方面双方共同研讨生态公益补偿修复的措施和方法,一方面在侦查、起诉过程中释法说理,促使刘某某认识到盗伐林木造成生态资源破坏的危害性,主动承担修复责任,遂作出了以上承诺。

  这是江山市森林公安局首次在办理涉林刑事案件中与检察机关共同实施修复性司法实践的案例,这一做法打破了长期以来办理涉林刑事案件时往往只注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忽略对破坏生态环境修复的传统模式,积极引入恢复性司法的新理念,通过犯罪嫌疑人主动承担责任,对自身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进行修复,积极探索一条震慑犯罪与修复生态的并行之路,开启了办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新篇章。(江山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