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公益林护林社会化管理新模式

25.12.2017  10:19

  江山市地处浙闽赣三省交界,是浙江省西南门户和钱塘江重要源头之一,是一个典型的“七山一水两分田”的省重点林区县(市),全市林业用地面积218.1万亩,其中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面积100.12万亩,占林业用地的46%。2012年,江山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公益林护林员职能全能化、监管信息化和工资业绩化的“三化”管护制度,全市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共聘用专职护林员203名,经过五年的建设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公益林林分质量逐年提高,优质林面积已达81万亩。然而,护林员的劳动关系问题一直悬而未决,护林员的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归林业部门和乡镇(街道)管理,工资通过公益林管护经费支出,但人员归属无法理顺,没有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没有交纳“五险一金”,长此以往存在引发群体性矛盾的较大隐患,同时一旦在护林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也无法理清责任。

  为解决上述问题,江山市林业局积极探索创新,通过充分调研和座谈,制定出台了《江山市重点公益林管护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江林〔2017〕64号),在全省率先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公益林管护工作。市林业局通过公开招标后,与中标的护林公司签订合同,在不减少核定护林员总数和护林任务的前提下,护林员护林路线、人身保险、考核办法、薪资发放等相关事项全部由护林公司负责,林业局及所在乡镇、村负责实施监督,每年对护林公司进行考核确定具体承包款和后续承包资格。招投标工作已于12月20日顺利完成,从明年1月1日起,社会化护林工作将正式施行。

  该模式转变了政府对森林资源的管护方式,由直接、行政性管理改变为间接、社会化管理,不仅解决了劳动关系问题,化解了后顾之忧,还节省了政府行政成本,消除了原先考核中存在的人情因素弊端,实现了对全市公益林的有效管护,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和林区平安稳定。(江山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