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

16.10.2015  13:33

 近日,江北区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这次开始实施的“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是在“多证联办”的基础上,由申请人一表申请,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服务综合窗口)统一收件,与质监、国税、地税、人社、统计部门协同,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从而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我区的“五证合一”办证窗口设立在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仅需向市场监管部门(或综合窗口)递交一套申请资料,填写一份表格。市场监管、质监、国税、地税、人力社保、统计等部门通过“五证合一”数据交换(暨市场主体协同管理)系统完成部门之间的信息传输、数据交换和全部审批流程,实行档案互认、信息共享。区国税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制度实施后,办理时间将由20多个工作日缩短到最快3个工作日内。”

  此次改革设有过渡期,过渡期至2017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原发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继续有效,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