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法制办干部开展轨道交通志愿服务

18.01.2016  17:26
 

近日,江东区法制办张杰同志利用周末时间,在宁波轨道交通一号线、二号线沿途站点开展了轨道交通随行志愿服务。江东区法制办干部佩带《宁波轨道交通随行志愿者工作证》,主动亮证,为乘客提供志愿服务,并进行轨道交通宣传。在乘车进站时协助其他乘客购买纸质单程票、兑换体验票确认、用票进出站,出站时引导乘客先下后上、文明有序出站。同时,江东区法制办干部就电梯旁右立左让进行了现场引导,在电梯口、台阶处提醒乘客注意安全。

在志愿服务期间,江东区法制办干部就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施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区法制办同志与其他乘客就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情况进行了交流,收集了若干意见建议,适时反馈市轨道交通运营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