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昌开展《浙江省旅游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01.07.2015  01:05

  本网讯 6月17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昌带队赴桐乡市、德清县进行《浙江省旅游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桐乡市毛衫时尚小镇、濮院古镇区、乌镇西栅景区、德清县地理信息小镇、莫干山镇、劳岭村、裸心谷等地旅游建设情况,听取了桐乡市政府、德清县政府关于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并与政府有关部门、旅游经营者、省人大代表等进行了座谈,征求对《浙江省旅游条例(草案)》立法的意见建议。

  王永昌指出,旅游业是绿色生态产业和富民民生产业。这些年业,桐乡市、德清县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走出了特色,创造了经验,走在了前列。旅游条例立法,要善于从各地的实践中汲取营养,抓住促进旅游业发展和惠及民生这个根本,做到“四宽四严”。一是对有利于推动、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规定要从宽,对旅游业的管理规定要从严;二是对有利于普惠老百姓的规定要从宽,对收费、提价等涉及老百姓利益的规定要从严;三是对不断创新的旅游新业态、新模式要从宽,容许试验,对明显违法违规的不正当竞争要从严;四是对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和与生态相结合的旅游项目发展要从宽,对损害生态环境、搞破坏性开发的要从严。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  作者:刘永华 责任编辑:罗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