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履行“河长”责任助推“五水共治”

28.10.2015  16:53
  近日,永嘉县委书记娄绍光再次以“河长”身份前往桥头镇菇溪河道实地督查“五水共治”工作。他强调,“河长”不应该徒有虚名,落实“河长制”要动真格,真正使之成为河道长效治理和管理的最有效制度,把各级河长的目标任务、职责范围、督考机制、要素保障落实到位。
  娄绍光实地察看了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现状,详细了解“河长制”工作落实成效,充分肯定菇溪河道治理成效。他指出,当地党委政府要以科学的态度推进治水工作,坚持系统治水理念,强化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治水工程推进环环相扣、务实高效,也要狠抓关键环节,抓紧项目落实、进度落实、责任落实,力争尽快取得更好成效。
  就永嘉“五水共治”工作,娄绍光指出,要根据“河长制”落实情况督查反馈,在河道保洁、河道沿岸整治等方面进一步发挥河长职责,强化“治、管、保”责任落实到位。要以“清三河”达标县创建为目标,进一步查漏补缺,做到严防死守,持之以恒地延续工作态势,全力确保圆满创成“清三河”达标县。尤其是菇溪河道要按照“水岸同治”要求,统筹推进河道沿岸拆违、保洁清淤和截污纳管,同步抓好滨水公园、亲水绿道和景观建设,全力打造示范河道,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