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局“3×3”模式提高法制工作水平

18.11.2014  16:31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法制工作,充分发挥好统计法制的保障护航作用,海曙区局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明确了“3×3”工作模式,着力提高统计法制工作水平。

一是“三保障”落实执法工作。第一,保障执法工作有序性。专门成立了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发文的形式明确了执法检查方案、组成人员和结果处理;第二,保障执法工作专业性。严格按照《宁波市海曙区统计稽查及催报规范》要求,由局里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给全局执法人员开展了多次培训研讨,提高执法工作水平。第三,保障执法工作服务性。执法稽查过程中,通过对企业进行现场指导服务,耐心细致地向企业介绍报表的填报技巧,解答其在上报数据时遇到的疑惑,并向其企业发放统计宣传资料。

二是“三依托”开展普法宣传。第一,依托片区工作站开展普法宣传。片区深入企业开展统计指导工作,宣讲《统计法》,积极引导统计调查对象树立尊重统计法律法规的观念和意识;第二,依托网络平台的普法宣传功能,通过微博和局网站、工作群等虚拟渠道相结合,共同搭建日常统计法制宣传的平台,利用网络信息发布速度快、交流便捷等优势,进一步增强统计宣传的效果;第三,依托统计教育,打造信息化普法全覆盖。区局升级改造网上统计继续教育平台,通过对继续教育考试题库进行更新,开设专业培训视频学习等内容,进一步丰富了统计继续教育内容,确保每位统计人员都能及时有效的受到普法宣传教育。

三是“三加强”完善执法机制。第一,加强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进一步树立《统计法》的权威,以警示和震慑统计违法者,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第二,加强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统计稽查执法工作,重新整理出台统计稽查办法、统计稽查标准文书及参考模板、统计稽查执法流程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统计催报机制流程、主要法律条文的引用办法等,着力提升统计稽查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第三,加强执法能力。继续加强对执法队伍能力的培养,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安排好执法培训的数量和时间,做到及时培训和按需培训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