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局“3D”模式拓展统计普法多维空间

13.05.2015  17:14

  今年以来,长兴县统计局立足统计中心工作,创新模式,根据统计普法对象的不同,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多维度拓展统计法制宣传空间,确保统计法制宣传全覆盖,开拓“法治立统”新局面,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一是统计普法“向上”延伸,确保统计干部学法用法。 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统计系统公职人员学习统计法制知识、依法行政知识活动;将《统计法》列入全县2015年普法目录,列入县委党校主体班常规教学内容,列入县局理论中心组和“周一夜校”学习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带头学法用法;组织统计干部统一参加浙江省行政执法考试,确保统计全员执法;加强与县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互动机制,在法制宣传、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案件查处各环节形成联动机制,强化沟通,密切合作,着力提高全县统计系统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统计普法“向面”延伸,促进服务对象尊法守法。 坚持以专业培训会、年报会、继续教育为平台,把统计法制列入必讲内容,切实增强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以统计巡查、数据检查等为契机,通过上门送法、检查中普法的方式,不断拉近与企业统计人员的距离;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利用统计信息网站、移动短信平台、微信、微博等载体,采用图文、视频、动漫等方式,不断提高统计普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严格落实统计法律事先告知制度,以法律文书形式提前告知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及相关要求,努力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统计普法“向下”延伸,引导基层人员知法懂法。 加大乡镇统计法制宣传力度,重点抓好面向乡镇统计人员的学法用法,每年组织乡镇统计人员参加省、市、县局规范性培训,适时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和竞赛,进一步增强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加快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步伐,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提高乡镇统计工作水平,力争今年乡镇统计全部通过市级规范化建设验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好各项经常性检查,抓好乡镇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今年执法工作重点,着重对投资、能源等统计制度改革中的重点指标开展事先督导检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