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在台州率先启动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改革

30.10.2015  18:30
  排污许可证是一家生产企业排污的“通行证”。今年,椒江在全市率先启动了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要求,到年底,椒江区将完成试点工作内容,初步建立污染源“一证式”管理模式。
  近日,台州市松甘塑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楼德胜来到椒江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为企业的“年加工再利用2万吨废旧塑料建设项目”签订了一份承诺书,承诺该项目建设将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各项污染防治等措施。
  据了解,签订承诺书是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一项关键环节,业主对项目建设负完全责任,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达标承诺,项目建成后若达不到环保标准,由业主自行承担违反承诺的法律后果。
  据了解,此次改革的试点范围包括椒江区审批权限内的工业类企业项目,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制度整合”,通过排污许可证“一证”完成环境管理体系内部整合,实现排污单位在建设、生产、关闭等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全过程管理。此外,通过“流程再造”重新构造环保行政许可流程,重点突破排污许可证发放环节,体现事先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管理,注重“一证式”管理模式下的流程简化和服务企业。
  此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后,将原先的审批、验收、试生产等环节直接压缩成一个排污许可证的申领环节,企业不用再来回跑窗口递交各种材料,同时,将原先各个环节的公示期压缩为仅一个公示期,也为企业大大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目前,椒江区还成立了专门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办公室,负责排污许可证核发、总量管理、排污权交易、排污费征收,实现“一个机构”对外,提高了管理效率和服务效率。(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