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浙江频道2月22日报道:浙江首次对18名县(市、区)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审计

23.02.2017  11:11

记者从浙江省审计厅获悉,2月13至14日,浙江省审计厅对全省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部署。这是该省首次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县(市、区)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干部集中审计,也是审计服务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监督全覆盖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2017年,浙江省审计厅将对21名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其中首次纳入省审计厅审计范围的县(市、区)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干部18名。本次审计将由省审计厅采取“四个统一”模式组织开展,即“统一出具方案、统一组织培训、统一把握政策尺度、统一出具报告”,在从严治党背景下,重点将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履职情况,揭示其任职期间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揭露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等方面问题,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实现对司法机关和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据了解,浙江省审计厅从2013年开始探索设区市“公检法”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针对“公检法”行业特点,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经济责任履行的脉络,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形成了《浙江省公检法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梳理了审计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重大线索清单“三张清单”,解决了“审什么”和“怎么审”的问题,为审计人员依法科学工作提供指引和参考。截至目前,浙江省审计厅已对11名设区市“公检法”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共出具移送处理书20余份、审计建议书6份,查出违规金额300余万元,向纪检监察、检察、主管部门移送涉及人员50余名,审计成果引起省委省政府和省“公检法”主管机关的高度重视。

在揭示违法违规问题的基础上,浙江省审计厅坚持实事求是的分析处理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建议意见,当好改革的促进派。比如,针对出入境管理局证照邮寄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审计从为民服务的角度提出了建议,推动省公安厅在全省系统开展了自查自纠并规范管理;针对审计提出的加强交通违法行为免分管理的建议,省公安厅督查总队为此开展了专项督查,并出台了《关于加强交通违法驾驶人记分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针对法院系统存在的执行款、诉讼费等问题,审计从维护当事人权益、增强司法权威的角度提出了建议,进一步推动了全省法院系统涉案款物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