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在长兴召开

27.04.2015  10:05

  浙江检察网湖州讯 4月23日至24日,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暨制度预防工作推进会在湖州长兴召开。会议回顾和总结了去年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并对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金连山在会上讲话。省检察院预防处处长及11个市检察院分管检察长、预防处负责人,部分基层检察院分管检察长等40余人参加会议。湖州市人民检察院、长兴县人民检察院、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等7家单位在会上就推进制度预防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预防工作,继续深化同步预防、工程预防,大力推进制度预防,着力提升预防工作的刚性、时效性和社会影响力,以预防职务犯罪的法治实践保障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推进法治浙江建设。预防工作必须认清形势,明确工作思路;坚持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制度预防;坚持扩大影响,深入开展“百场典型案件剖析警示教育活动”和“百个重大项目专项预防活动”。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院预防部门要认真贯彻高检院、省检察院部署要求,以加强制度预防和开展“双百”活动为重点,着力加强预防措施规范化建设、加大指导力度,认真开展中介组织预防调查,积极参与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预防公共宣传,切实加强预防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