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黎明赴温州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
本网讯 8月25日至2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率队赴温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开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议意见落实跟踪监督和《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执行情况调研、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情况调研。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梁黎明一行实地检查了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垃圾填埋场生态改造项目,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温州市、鹿城区两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律实施工作情况的汇报。在充分肯定温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梁黎明对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全面推动法律规定落实提出要求。她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美丽浙江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增强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担当。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推动土壤污染防治的政府管理职责、重要制度实施和法律责任落实。要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加强规划设计,细化配套规定,强化科技支撑,推进协同联动,打造我省土壤污染防治的特色和亮点,为国家法律实施贡献浙江力量。
开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跟踪监督和执法调研,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监督任务。梁黎明一行实地考察了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走访了入驻平台的机构和企业,了解平台运营和服务企业的做法成效。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详细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征求人大代表、企业家和行业协会的意见建议。梁黎明指出,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正视当前疫情冲击下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站在建设“重要窗口”的新起点,认真谋划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怎么看、怎么干”的文章,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要梳理分析《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出台配套制度措施,及时回应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司法保障,在企业信用修复、破产案件审理等方面拿出更多实招硬招;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企业和行业协会要争做诚信守法的表率,为我省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作出更大贡献。
龙港撤镇设市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创新举措和重大成果,梁黎明实地考察了龙港市沿江片区社会服务综合体,看望龙港市人大机关干部,听取改革发展及人大工作情况汇报。梁黎明强调,要进一步转变思想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加快实现改革落地,补齐民生短板,提升治理能力,努力打造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的示范窗口。龙港市人大要讲政治顾大局,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及时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要计划,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方向;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依法履职尽责,助推中心任务落实;要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加强服务管理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与时俱进推进理论、业务、制度、作风各项建设,开创龙港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是全省统一部署,三级人大联动开展的监督议题。在苍南县,梁黎明走访了霞关镇浙闽海上矛盾纠纷联调中心和苍南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深入了解“最多跑一地”改革工作情况。在听取温州市、龙港市、苍南县的工作汇报后,梁黎明强调,要注重系统研究,加强顶层设计,抓住关键环节,打破信息壁垒,以“重要窗口”的责任担当推进“最多跑一地”改革工作。要积极实践探索,在明确矛调工作责任主体、完善矛调中心组织架构、搭建联动化解机制等方面,走出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要鼓励改革创新,打破传统理念和思维模式,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推进解决问题“最多跑一次”。要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加强资源整合、力量配备、潜力挖掘,加强调解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落实激励机制,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长效机制。
在温州期间,梁黎明还调研了开发区人大工作和建设,听取了龙湾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情况汇报,要求认真总结提炼有关做法实践,为探索推进我省开发区人大工作提供有益经验。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火林、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林健东、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朱恒毅、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洪开开、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郑军、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王柏能以及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同志等参加检查或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