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以“四字”标准全面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09.10.2015  17:43

  

  近年来,桐庐以“美丽中国、桐庐先行”为总要求,按照“四字”标准全面贯彻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重点突出创新与示范,积极探索产业转型、环境提升、制度建设、理念引领等方面的经验,走出了一条山清水秀、民富县强的绿色崛起之路。今年5月,该县成功入选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评定的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近日,在首届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高峰论坛暨城市与景区生态文明成果发布会上,被授予“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称号,成为全省唯一入选城市。 

   一、治转同步突出“”字,转出产业空间赢效益  

  一是精准选商,严格把关准入标准。牢牢把握项目准入红线,不断提高企业的环保准入门槛,成立县招商引资项目把关领导小组,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建设,近三年共否决各类不符合要求的项目500余个。并紧紧盯住大好高项目,大力开展精准招商,按片重点引进污染少、效益好、带动强、可持续的绿色产业。成功引进海康威视、英飞特等一批重大优质项目,投资16亿元的颐居智慧养生产业园、投资6亿元的江南国际养生中心等一大批项目正加快建设。二是产业整顿,彻底整治提升标杆。持续实施电镀、化工、印染、造纸、石材等行业整治,近三年共关停、整治、提升工业企业450多家。狠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关停拆除畜禽(水产)养殖场678家(户)、面积33万方,规模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100%,被列为浙江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整建制推进试点县。三是美丽经济,转型升级绿色标准。大力发展美丽经济,探索生态与经济融合的发展模式,注重释放桐庐巨大的生态红利,以“三低”(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底线,以“三高”(产业高端化、企业高新化、产品高附加值)为重点,以“三美”(生产美、生态美、生活美)为目标,依靠创新驱动,通过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今年上半年,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7.95亿元,同比增长0.9%,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增加值14.7亿元,同比增长6.5%。 

   二、综合治理突出“”字,治出美好环境优生态 

  一是垃圾无害化转变为资源化。在全面建成“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推动、群众主体、市场反哺、城乡一体”的思路,以农村为战略突破口,率先实施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工作,建立微生物发酵和太阳能普通堆肥等模式的资源化利用站点146个,按照“简便易行,大类粗分”原则,鼓励农户源头分类,全县11万户共32.3万农村人口全部参与垃圾分类,源头分类正确率基本稳定在85%左右,县城垃圾焚烧厂上半年焚烧量增幅相比2014年同期增幅下降14.5%,率先全面实现了行政村全覆盖目标。同时,创立了“世外桃源”牌有机肥,垃圾华丽变身为商品,实现了“垃圾减量”和“变废为宝”的双赢。二是城乡污水处理实现全域化。先后投入资金3.8亿元,建成县城污水处理一、二期工程和10个乡镇(街道)的14家污水处理厂(站),日处理能力达8.3万吨,并逐步实施提标改造,预计到今年年底,县域内所有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都将实施一级A排放标准。同时,对无法纳入城镇管网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农家乐污水,采用分散式生态处理模式进行处理,建成分散式农村生态化污水处理工程2000余个,铺设管网2500余公里,设置窨井7万余只,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三是河道干净整治践行常态化。在全市率先实行县、乡、村三级河长管理机制,实现全县2524公里河道实现包河到人。分组分片每月对县域内83条河流96个断面的水体进行取样、检测,监测数据定期公布,水质状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以治水成效“论英雄”,对治理不到位或季度通报排名最后的河长进行约谈问责。全县83条主要河道信息定期在河道监管APP上更新,设置投诉按钮接受百姓监督投诉。河道水质常年保持优良,根据每月监测结果显示,桐庐县境内83条主要河道全部达到Ⅲ类以上水质,其中I类、Ⅱ类以上河道占比保持在65%以上,真正实现了“随时可游、随处可游”的目标。 

   三、生态保障突出“”字,传播绿色理念正能量

  一是首创生态文化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不准砍一棵树、不准填一座湖、不准卖一块石、不准挖一粒沙、不准出让一座石塘”等“五不”理念,实施最严格的自然资源保护政策与措施。率先出台《桐庐县生态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内容包含共4大类48个项目,涉及43个单位部门,从宣传教育、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创建带动“四大体系”建立健全全社会参与机制,通过政策与活动引导,使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逐步提升,健康、文明、低碳的生活方式得到普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体制进一步完善,并对项目进行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广泛发动基层群众参与。依托“百姓日”、“雷锋日”、“妇女节”、“科技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节日,组织开展了“生态文明童玩节”、“村镇垃圾分类村镇互动”、“五水共治我们在行动”、“我们的蓝天碧水”风筝大赛、原创环保文艺汇演等一系列活动。同时积极开展生态绿色系列创建,目前已创建1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21个市级生态文明村,116个市级生态村,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真正把生态文明理念常态化、生活化。三是环保自治体系全面形成。引导群众切实关心身边的环境利益,合理表达自身环保诉求,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直接参与基层环境保护和公益事业的管理。全县183个行政村全部建立民间环保协会,建立完善了企业环保管理员、村(社区)环保监督员、区域环境观察员“三员”监督机制,首创“返本捐息”模式的“五水共治”生态公益金,总认筹额达1.2亿。发行“五水共治”定向融资计划,一、二期共计融资6.85亿元,环保自治体系全面形成。 

   四、制度建设突出“”字,推进机制规范见长效  

  一是创新生态考评制度。根据“工作项目化”要求,每年通过目标责任书方式予以落实,由党政一把手签订责任书,并作出承诺公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综合考评百分比达4-8%。同时,破除“唯GDP论英雄”,乡镇河道交接面水质定期检测,每季通报,并纳入干部综合考评。加大“指挥棒”转换力度,山区乡镇取消工业指标考核,其他乡镇增加生态指标权重。二是创新生态补偿制度。出台了《桐庐县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生态环保成效直接与年度生态资金补助标准挂钩。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试行阶梯水价制度,出台《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运用市场杠杆来节制调配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引导和支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重点项目建设,充分激发广大企业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内生动力,推动加快转型步伐。三是创新生态监管制度。在杭州地区率先成立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建立了公安和环保部门联动联勤执法工作机制,将全县乡镇(街道)划分为4个二级网格、13个三级网格与重点网格,对重点工业企业按污染程度分“A、B、C”类进行分级管理。率先成立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和环境保护巡回审判法庭,形成了公安、检察、法院、环保等多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今年以来共计组织环境执法“零点行动”16次,开展日常环境执法监督监察2660余人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7起,罚款309万元,并依法启动了查封、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持续开展“正面宣传晒成效”和“负面曝光晒不足”媒体监督活动,探索开展“三诺三比”电视问政活动,实行“寻找污染源”有奖举报,开设桐庐版“焦点访谈”曝光污染现象,进一步拓宽公众的监督渠道,有效凝聚了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