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到缙云调研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01.09.2020  15:44

  8月31日,国家草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刘研究员一行到缙云县调研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调研组在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缙云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到壶镇镇岩背村、岩下村以及高山绿谷产业基地,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现场察看、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等形式进行了调研指导。

  缙云县国土面积224.15万亩,林业用地面积183.6万亩,占总面积的81.4%,森林覆盖率79.34%,其中,村集体和农户的责任山75.3万亩,缙云县林权制度改革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先后选择了前路乡姓叶村、壶镇镇岩背村、壶镇镇沈宅村等开展林权改革条件较好的村开展改革试点并取得较好成绩。2018年,该县办理全省第一本公益林经营权流转证;2019年以来,各类林地经营权流转57起,流转面积达1.45万亩,办理《浙江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19本,面积4072亩。

  在听取缙云县林业局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汇报后,刘璨对缙云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就林地经营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担保合作社如何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刘璨强调,要把握当前林改的有利时机,进一步研究推进各项林改配套改革,出台相关政策,达到生态得到保护、林农得到收益、企业得到效益的统一;要进一步规范林地流转程序,政府部门要做到程序上到位;要鼓励林农以“保底+分红”的形式入股,与社会工商资本结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开发林旅融合产业,从而更好地促进林业项目的开发和建设。

(缙云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