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两个林改案例入选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典型案例》

05.11.2020  17:48

  日前,国家林草局印发了《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典型案例》(第一批),共刊载了16个全国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丽水市《浙江省丽水市探索集体林地地役权制度》和《浙江省龙泉市实行公益林信息化管理》2个林改典型案例入选,为浙江省仅有。

  据悉,此次国家林草局印发《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典型案例》(第一批),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集体林业改革发展,更好地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在全国各省(市)总结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国家林草局对各地实践经验进行梳理,共筛选出10个省(市)16个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为各地提供学习借鉴。

  丽水市从2006年5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林改创新案例全省最多。除本次2个案例入选以外,2009年,有5例林改实践入选《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践100例》;2017年,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改革实践案例集》共22个典型案例,入选5例。

  近年来,该市持续深化集体林业综合改革,在集体林权改革和林业信息化管理上均取得新突破。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3.28万笔286.05亿元,贷款余额3.75万笔66.07亿元,贷款总量和余额连续多年占全省一半以上份额;完成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任务,百山祖国家公园范围内共颁发地役权证明445张;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平台在全市推广运用,林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丽水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