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决定》精神

10.03.2020  12:22

  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坚决执行《决定》各项规定。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决定》精神。组织专题学习,深入领会出台《决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决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执行《决定》各项规定。

  二是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活动,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加大野外巡护看守力度,全面清除鸟网、猎套等非法猎捕工具,切实维护野生动物种群安全;主动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市场上摆卖食用野生动物的摊位、门店、野味餐馆等场所一律依法予以关闭、查封;配合公安机关对野生动物案件一追到底,摧毁犯罪团伙,从严加重惩处,形成强大的震慑声势,坚决遏制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广大市民发现非法猎捕、经营陆生野生动物的,立即向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举报。

  三是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等活动的申请,严格规范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审批行为。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出售、购买、进口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对已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人工繁育许可证件或文书。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新风尚。通过温岭发布、微信公众号、短信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并在全市农贸市场、镇村公告栏张贴《决定》《倡议书》。

(温岭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