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林业局开展新修订《森林法》普法宣传活动

02.12.2020  16: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并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新《森林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广大林业工作者及社会各界知法、学法、用法意识,深入领会新修订《森林法》的规定和释义,近期,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森林资源与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在横溪镇开展了新修订《森林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活动分为现场宣传和专题培训会两个部分。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答疑等形式,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普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修订的《森林法》及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林业案件案例,增强群众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和履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活动现场,群众认真观看、询问,工作人员热情解释答疑,共发放新修订《森林法》、林业案件案例汇编等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待咨询职工群众1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随后,新《森林法》专题培训会在横溪镇镇政府会议室召开,横溪镇全体职工参加。本次培训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森林法》及修订辅导解读。新修订后的《森林法》,法条结构由原先的七章四十九条扩展至现在的九章八十四条。该法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导思想,以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根本目的,从森林权属、发展规划、森林保护、林地保护、造林绿化、采伐利用管理、支持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制度作出了详细规定。

  通过本次普法宣传活动,使干部职工更深入、系统、全面地了解林业工作,提高了业务技能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市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以及参与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的自觉性,有效推动了兰溪市法治林业建设。

(兰溪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