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林业局“三制度”保证采伐迹地更新

15.10.2021  15:20

  近年来,开化县林业局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建立落实多项采伐迹地更新保障制度,确保森林资源利用可持续发展。

  一是建立更新保证制度。林木采伐采取皆伐(片伐)方式的,乡镇与采伐单位(个人)签订迹地更新造林协议,明确迹地更新主体责任,保证在采伐的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并达到更新造林要求,做到“采伐一片,更新一片,复绿一片”。实行迹地更新造林保证金制度,待迹地更新造林于次年通过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保证金返还缴纳单位(个人)。

  二是建立限额挂钩制度。对未完成迹地更新任务的采伐主体,严格按《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暂停核发林木采伐许可。对未能完成迹地更新的乡镇(办事处),按未更新比例扣减次年森林采伐限额分配量,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对各行政村实行限额挂钩制度。

  三是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为确保道路两旁等重要生态区位采伐迹地造林更新质量,积极和国土绿化科等业务科室协作联动,要求重要生态区位林木采伐的迹地更新纳入国家公园锦绣行动、彩色健康森林、珍贵树种基地、森林抚育等县级林业工程项目管理。

(开化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