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民宗局“三个加强” 构建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屏障

30.11.2017  20:29

为全面提升海盐县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防控能力,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根据《关于深化三类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县安委会要求,海盐县民宗局“三个加强”,切实做好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重防范,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我局根据《关于深化三类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县安委会要求,及时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盐民宗〔2017〕17号文件,并在暑期读书会、宗教场所负责人培训班等活动中多次强调并部署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提高场所管理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安全知识。

二是加强自查排隐患,切实提升场所安全管理。为确保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在重要节日期间的安全有序进行,我局进一步要求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场所所在镇、村(社区)加强属地管理,并列出点香燃烛管理情况、厨房液化气安全使用情况、房屋质量安全、消防器材规范使用情况、宗教活动安全开展情况、宗教场所常住人员安全六项自查重点,要求各场所根据自查重点及时开展全面排查,强化安全教育。

三是加强监督促稳定,切实保障场所安全有序。我局在场所自查、属地排查的基础上,又由县分管领导牵头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随机抽查。及时掌握各场所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并重点对各场所消防器材设施是否配备齐全且完好有效,法会、焚香是否在指定区域、位置进行,香烛存放的地点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场向场所负责人出了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