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开展香榧基地野猪危害专项整治行动

19.08.2020  18:26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十五年来,松阳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做出诸多探索,也取得显著的成效。香榧作为该县农业三大产业之一,种植面积累计达到8.4万亩,已成为山区广大林农的“摇钱树”“致富树”。但是,近年来由于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该县野猪种群数量逐年提高,造成野猪嚼食毁坏香榧树的事件屡见不鲜,对榧农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因此,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提供保障,切实减少野猪种群增长对香榧产业造成的不良影响。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会同县公安局制定了香榧基地野猪除害性猎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首次除害性捕猎在玉岩镇香榧基地内开展,目前已捕获野猪2头。

   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由所在乡镇根据各自区域内香榧基地被野猪破坏的情况进行报告,提出除害猎捕申请。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狩猎许可的审批程序做好审批工作,并加强对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严格把关,加强狩猎期间的枪支弹药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订周密的猎捕计划,统一调配猎力量,明确各项纪律和要求。该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防止出现偏差。

   狩猎遵规,保障安全。 本次实施期限内在全县各香榧基地范围共计划狩猎野猪数量60头。实行集中狩猎,狩猎队负责制,禁止狩猎队员单独行动。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钪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灭性围猎、毁巢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在组织狩猎前,要加强狩猎队员的安全狩猎教育学习,提高狩猎队员的安全意识。

   落实政策,处置有方。 严格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决定》,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猎获物交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方案取样后统一无害化处理。对捕猎队,按捕获的野猪重量分档次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松阳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