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完善出台《重点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08.01.2021  15:31

  为实现全县公益林区“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总要求,切实加强林员队伍建设、规范护林员管理,日前,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完善出台《松阳县重点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办法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为遵循“分区配备、统筹核定、规模适度、便于巡护、责任到人”的原则,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全县公益林的分布状况,核定护林员人数到有公益林分布的行政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公益林管护工作负总责,对选聘的护林员进行审核、公示和批准,并与聘任的护林员签订《松阳县重点公益林管护劳务承包协议》,明确其管护的山场、面积、任务、报酬等。同时也明确了护林员的选聘条件和职责,强调护林员必须具备责任心强、热心林业事业、身体健康等条件,并能认真负责起管护责任区内的日常巡护、预防与制止林区野外用火和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护林员选聘工作和巡查管理系统应用的指导,对护林员进行政策法规、森林消防、林木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管理等有关知识的岗位培训,并组织开展优秀护林员评比工作。

(松阳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