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大东坝镇积极发挥行政调解作用

11.12.2014  10:56
              大东坝镇在落实行政调解过程中,狠抓三个到位,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一名领导负责政法、综治等工作,同时成立镇综治办,负责对全镇各村、干部的调解指导;各村成立调解队伍,出现社会矛盾能及时到达现场做好工作;责任划分到位。行政调解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做到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群众不上访。 坚持四个统一,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大东坝镇根据行政调解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结合农村工作的实际,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中坚持统一工作机制、统一制度流程、统一行为规范、统一文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