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梯夹死人事故牵出的连串问号终于有答案了

10.09.2015  12:24

    事故原因究竟是什么,通达负责维保的其他电梯怎么办,责任人将受何种处罚

    杭州“7·30”电梯事故,让很多人牵肠挂肚。虽然昨天“下城发布”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简单的事故处罚结果:负主要责任的通达公司将被按程序注销维保资质(本报昨天报道)。

    但不少问号依然待解:比如通达公司被注销资质后,它负责维保的杭州其他小区的电梯会不会面临维保断档?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电梯事故的发生?5名责任人会受到何种处罚?

    昨天,杭州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记者也拿到了一份详细版本的事故调查通报。

    通报显示,通达公司在新华坊电梯年度自检报告中存在部分自检项目造假情况。

    第一问:事故原因究竟是什么

    事故调查报告由下城区事故调查组出具。调查报告认定,“7·30”电梯事故是一起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为电梯维护保养人员未按该型号电梯维保要求在日常维护保养中调整电梯主机制动器,造成制动器闸瓦磨损严重,导致制动力不足,开门溜梯,造成事故。

    事故的间接原因则包括:

    负责电梯维保的通达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在新华坊电梯年度自检报告中部分项目造假,电梯日常维保记录存在涂改和缺失情况,电梯维保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司对新华坊所属电梯维保站监督不力,对新华坊电梯维保工地检查不到位,对维保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不到位。

    另外,小区物管新鸿物业内部管理混乱,未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对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监督不力。

    第二问:谁来为这血的教训负责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通达公司及新鸿物业将由市场监管局给予行政处罚,通达公司还将被上报发证机构建议注销其相应特种设备许可资质。

    涉及事故的5名责任人包括通达公司总经理、工程经理、维保监督、维保工和新鸿物业负责人,他们将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吊销个人维保资格的行政处罚,及按公司内部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人员处以上年度年收入30%的罚款。

    事故发生后,下城区开展了全区电梯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新华坊同型号事故电梯、十五年以上住宅电梯、通达公司负责维保的电梯进行排查。

    目前,三类重点电梯已排查完毕。通过阶段性排查,主动停用或查封存在严重隐患电梯16台,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违法使用单位2家。停用的电梯中现已修复9台,其他停用电梯正在积极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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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事故责任方必须付出高昂代价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者 王丽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