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破难题、找对策、促发展

23.05.2015  00:18

随着我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有关工程、货物和服务类项目交易业务日益增多,市场交易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如地质灾害、水利、交通等类别的工程交易缺少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和监管主体,分散采购项目和区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性市场交易没有统一的交易平台,导致的监管缺位问题;环境保护服务、河道生态修复等项目既似工程类项目又象服务类项目,是该纳入工程交易流程管理还是纳入政府采购流程管理,应急项目如何采购等问题。

一、集思广益破难题。由于没有明确的操作依据,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现象,也困扰着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切实解决此类问题,推进工作开展,我们主动会同区住建局,广泛听取建设单位、采购主体意见,归类整理出待解决的问题,经过多次研究讨论,提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提交区分管领导讨论研究。

二、集体研究找对策。区分管领导常务副区长施华淼召集了区监察局、财政局、住建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就我区市场交易相关问题进行了协调,协调意见经主任、区长办公会议研究一致同意。一是全区政府性项目的市场交易活动统一纳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的交易场所;二是对法律法规依据不明确的项目招标活动实行“一事一议”,由相关协调小组研究决定招标主体和招标方式,并统一纳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进行交易;三是生态环境治理需开展的环境保护服务、河道生态修复等新生项目,暂纳入政府采购;四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需要紧急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经区政府确认,由相关部门自行组织采购;五是建立市场交易协调机制,成立由区办公室、住建、财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建设单位(采购单位)等部门组成的协调小组,协调解决招标、采购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我区市场交易行为规范管理。

        三、意见明确促发展。上述意见的明确既解决了实际管理中碰到的操作难题,减少了部门间的互相推诿,也为规范单位采购行为提供了依据。各相关单位按各自明确的职责和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保质、提效”的办事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作者单位: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