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考评办再出新招力戒“形式主义”

24.12.2017  10:59

若发现考核中有违规行为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一个早上接待多个检查团”“一摞检查台账打印费就要数万元”……年终岁末,各类检查与考核相继“出动”,然而不少“好面子”的考核,不仅增加了基层和群众的负担,影响机关正常工作,还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

12月22日,杭州市考评办针对年底考核再出新招,正式下发《关于严格控制年终各类检查规范考核行为力戒形式主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年终检查工作作进一步规范。

年终考核实行“总量管控

擅自组织考核将扣分

规范与整治各类考核中的“不正之风”,杭州不仅起步早,而且一直在路上。

继2014年出台《关于加强市直单位各类考核管理的通知》之后,杭州市考评办一直在这方面持续努力着:2015年建成“市直单位各类考核规范管理平台”,并首次尝试推出了“免检项目”;2016年对违反各类考核规范情况进行通报,并在总结“免检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检”范围,对所有目标均达到免于进行年终目标检查标准,且日常绩效管理规范化程度较高的单位,免于开展年终目标检查;2017年对部分考核项目的实施情况、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工作实效等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是否续发考核许可证的依据。

据记者了解,自2015年以来,杭州市考评办就在市直各单位项目申报、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对各类考核项目进行了精简和规范,实行“总量管控”,并实施了考核许可证制度,只要是未经核准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展考核活动。

今年,《通知》对此进行了重申和进一步明确。例如,经核准的各类考核项目,能通过平时工作情况报送、日常抽查等确定考核结果的,就不再组织年终检查;确需年终集中检查的,其牵头单位应于12月28日前,通过“市直单位各类考核规范管理”平台向市考评办进行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由市考评办统一组织的年终集中检查考核,而且牵头单位不能自行单独组织考核。

悬挂横幅、摆放花草……

考核中这些行为不能有

就像考生参加考试,需要遵守考场纪律、凭准考证考试一样,各考核牵头单位也要遵守考评纪律和考核规范,做到持证考核。

这份纪律,《通知》也有明确,比如需要现场实地检查的考核项目,要做到“四个不”,即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搞边界迎送、不摆放花草、不接受宴请;如确需引导的,原则上每个实地踏看点可安排1-2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陪同,谢绝被检查考核单位领导陪同。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区、县(市)也要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精简涉及乡镇街道、所属部门以及行政村、社区的考核项目,规范考核行为;对违反考核规范管理要求的,将按综合考评“绩效目标管理”专项考核办法予以扣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部门及领导的责任。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王郭君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