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廉租房收入准入条件放宽至人均2602.5元(含)/月

24.07.2019  03:52

为进一步做好低保标准2.5倍以内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政策的落实,杭州住保房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放宽市区廉租房收入准入标准,即自本月起,杭州市区廉租房申请家庭收入准入由原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387.5元调整为低于2602.5元(含)。

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以来,杭州通过货币补贴、实物配租、租金减免三种途径,在全国率先将低保标准1.2倍以下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并逐步扩大为1.4倍、1.7倍、2倍、2.5倍以内,实现了“应保尽保”。廉租房的配租标准也从人均使用面积8平方米扩大至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货币补贴标准从每月每平方米20元提高到60元。截至目前,杭州廉租住房已累计保障超过1.5万户。

根据日前印发的《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杭民发〔2019〕75号)中关于“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9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41元”的规定,杭州住保房管部门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将市区廉租住房保障收入准入标准由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387.5元调整为人均月收入低于2602.5元(含)。

据悉,调整后的市区廉住房申请标准除收入条件放宽外,其他未做变化。目前,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常住户籍(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或《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区常住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含)(2019年7月1日以后杭州市区常住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为每人每月2602.5元);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