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正式启动
9月15日,我市发布《杭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此举标志着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目前,我市主城区共有出租汽车9910辆(不含萧山878辆、余杭723辆、富阳区269辆),分属76家出租汽车企业和944家个体经营业户。在岗出租汽车驾驶员约2.3万人。出租汽车日均客运量60余万人次,年客运量约2.16亿人次,约占地面公交出行量的17%。长期以来,出租汽车行业在方便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城市交通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经营权无偿使用 清理规范经营关系
本次改革的若干内容中,尤以我市立足行业实际,推出的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清理规范经营关系为改革重点。
本次改革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停止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据前期初步统计,我市将一次性退还2600余辆出租汽车近1亿元的有偿使用金。经营权实行有期限管理,每期6年。期满后,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优先再配置给服务质量优良的经营者。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或协议约定收回经营权。
改革中,为妥善处理出租汽车经营权属不清、利益纠纷不断等问题,明确了2015年1月31日前申报登记为挂靠、买断、半买断经营关系的车辆,经企业与实际出资人共同申请,按照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和车辆购置款实际出资原则,将经营权和车辆产权由企业变更登记为实际出资人。为加快出租汽车企业清理规范经营关系,还明确了奖励措施。据统计,全市约有4000余辆出租汽车将完成清理。
改革中,将对经营权的交易行为进行了规范,通过建立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形交易市场,增加信息透明度,维护交易双方权利。出租汽车经营权交易的受让主体向出租汽车驾驶员开放,增加了合法受让群体,有利于引进新的市场主体。
改革还将强化出租汽车行业协会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在制定服务标准、开展行业自律、指导行业定价、化解司企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改革以市场化为发展方向
以市场化为发展方向是本次改革的另一亮点。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将逐步实现从动态调控到市场调节,定价机制将逐步由政府管制向市场调节价过渡。比如,定位调整是奠定市场化发展的基础;出租车运力从原来的总量控制改变为动态调整,今后还将逐步实行由市场调节,体现了逐步放松总量管制;在运价机制上,将适时优化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和结构,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逐步向市场调节价过渡;规范经营关系,有利于相关权益人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经营权实行无偿使用,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等。
改革并不意味着出运价一定会上涨
据了解,改革后,出租汽车仍将实行政府定价,并逐步向市场调节价过渡。优化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和结构,是要建立更为灵活的运价形成机制,动态调整、优化运价的结构和水平,使出租车运价更加科学合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增加高峰时段、拥堵区域出租车供给,缓解打车难。运价形成机制和结构的调整,并不意味着出租车运价一定会上涨。
广泛征求各界意见 四条途径可提出
《杭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24日,经过意见征求、修订完善等阶段后,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将于10月份正式实施。
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热线电话、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发送传真等途径向杭州市出租汽车改革办公室提交意见和建议。热线电话为(0571)12328,邮寄信函地址为杭州市中河北路106号杭州市交通局12328服务中心(收),邮编310014。电子邮件接收邮箱为[email protected]。传真号码为(0571)85460333。(通讯员 范杨 本站记者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