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低收入农户收入特征、问题与有关建议

06.08.2016  11:34

据杭州市1200户低收入农户的统计监测结果显示,2016年上半年,杭州市低收入农户人均现金收入为6038元,同比增长15.8%,四大类收入呈“三升一降”格局。

一、收入特征

1 、低收入农户收入趋稳,但结构有变。 2016年上半年,杭州市低收入农户收入结构(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现金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为44.3:14:1:40.7,延续往年,收入结构总体上保持稳定,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依然是两个最重要收入来源,对总体收入的增长贡献明显。但与上年同期的收入结构相比,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三者的占比都有所下降,只有转移性收入的占比有所提升。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上半年转移性收入的占比首次突破40%,为历年新高。

2 、工资性收入仍是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最主要来源。 2016年上半年,杭州市低收入农户的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674元,增长10.2%,增幅较上年同期回落了8.5个百分点,表明工资性收入增长较为困难。从占比情况看,上半年人均工资性收入占整个人均现金收入的比重为44.3%,虽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2个百分点,但在促进增收方面依然发挥了主导作用。从获得收入的地域看,低收入农户的工资性收入主要是在本乡镇地域内劳动获得,人均为1871元,占人均工资性收入的70%,占人均现金收入的31%。从杭州市各地工资性收入看,工资性收入的发展并不平衡,其中,相对偏远的淳安县、建德市工资性收入相对较低,从而影响了杭州市的增幅。

3 、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小幅增长 。2016年上半年,低收入农户的人均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人均843元,增长6.2%,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人均收入为539元,较去年减少了10元;第二产业人均收入为168元,较去年增加46元;第三产业人均收入为135元,较去年增加10元。

4 、财产性收入持续下降 。2016年上半年,低收入农户人均财产性收入为61元,下降8.7%(去年同期为 - 2.9%),降幅逐年扩大,对整个收入的增长有所拖累,但由于财产性收入只占到现金收入的1%,对于整体收入影响较小。监测结果来看,低收入农户拥有的财产性收入主要应来源于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及租金收入,人均分别为25元和21元。

5 、转移性收入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2016上半年,低收入农户的人均转移性收入为2460元,增长27.6%,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6.6个百分点,成为低收入农户增收的第二大来源。从监测结果看,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寄回和带回收入、亲友支付的赡养费收入以及亲友赠送收入”人均达到72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4元,表明低收入农户的转移性收入的自给能力在逐步提升。低收入农户“领取离退休金、养老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和“领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三项指标人均分别达到351元、472元和456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132元、62元和178元,其它来自政府的补贴人均达到34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0元,表明政府的保障力度明显加强。

2015-2016 年杭州市上半年低收入农户(地标)现金收入增幅情况

指标名称

2016

上半年(元)

2016 年上半年

占比构成(%)

2015

上半年(元)

增 幅

(%)

上半年现金收入

6038

100

5215

15.8

工资性收入

2674

44.3

2427

10.2

家庭经营现金收入

843

14.0

794

6.2

财产性收入

61

1.0

67

-8.7

转移性收入

2460

40.7

1928

27.6

二、区县(市)收入基本状况

1 、区、县(市)收入结构状况。 从区、县(市)现金收入绝对值看,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市2016年上半年低收入农户人均现金收入高于杭州市平均水平,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低于杭州市平均水平。四大类收入结构中,工资性收入占比最高的为余杭区,占57.2%;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占比最高的为淳安县,占23%;财产性现金收入和转移性现金收入占比最高的均为萧山区,分别占2.9%和56.8%。

2 、区、县(市)收入增幅状况。 从各区、县(市)收入增幅情况看,萧山区、富阳区高于杭州市的增幅,余杭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低于杭州市的增幅。四大类收入的增幅中,工资性收入增幅最高的为余杭区;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和财产性现金收入增幅最高的皆为建德市;转移性现金收入增幅最高的为淳安县。

  2016 年上半年分区、县(市)低收入户(地标)人均现金收入情况    (元)

地 区

现金收入

其 中

工资性收入

家庭经营

现金收入

财产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杭州市

6038

2674

843

61

2460

萧山区

6592

2299

353

193

3747

余杭区

6542

3743

1190

172

1437

桐庐县

5954

2711

456

22

2765

淳安县

5570

2273

1281

20

1996

建德市

5997

2920

727

22

2327

富阳区

6344

3162

235

44

2902

临安市

6058

2356

1243

76

2383

    三、对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的建议

1 、把握契机,不断推进低收入农户就业。 从监测数据看,工资性收入增幅下降明显,表明低收入农户就业较为困难;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今年增幅虽有所提高,但仍处于较低水平,表明低收入农户的家庭经营增长乏力,显示出经济处于转型升级期,低收入农户所依赖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现逐步减少的趋势。今年以来,中央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破解农村发展难题,推进结构调整,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提出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建议各地及早规划,顺应经济转型升级的趋势,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发展各地特色产业,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变为发展特色产业优势,吸引资本下乡、人才进山,从而增加低收入农户的收入。

2 、多措并举,引导低收入农户增加财产性收入。 2016年上半年,低收入农户人均财产性收入是四大类收入中唯一的负增长收入项,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财产性收入的绝对量小、占比低,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使得提高低收入农户的财产性收入有了较大可能性。低收入农户相对于常规户来说有其特殊性,在经济活动、社会交往中常常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而财产性收入的获得则需要有一定的操作程序作基础,低收入农户要想获得较高的财产性收入还需要跨过这道技术门槛。建议在具体工作中加大对诸如房屋机械出租、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等财产性收入选项上,加大法律援助,提供程序和技术性的指导,引导有一定财产的低收入农户走资源市场化道路,从而获得更高的财产性收入。

3 、精准扶贫,做好低收入农户的资源分配。 从监测数据看,转移性收入占整个现金收入的40.7%,四项收入中增幅最高、提升最快,其重要性突显,甚至有替代工资性收入而成为低收入农户最大收入来源的趋势。其中,属政府保障行为的转移性收入(除去所有家庭成员带回和亲友赠送)占到整个转移性收入的70%。一方面表明政府的帮扶力度在逐年增强,另一方面也表明政府所背负的责任更重。建议政府提前规划,解决好有限资源和持续分配的矛盾问题,把选好精准扶贫对象放在突出位置,充分运用民政、卫计、公安、人社、房管等各行业数据、网络视频数据及互联网数据,采集与贫困人员相关数据,真实、准确、科学的评估贫困人口状况,选准扶贫对象,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扶贫政策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