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节 杭州只有3天能放烟花

13.11.2014  11:36

杭州出台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方案

昨天,杭州市政府出台《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的时间只有3天——2015年2月18日、19日和3月5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正月初一、十五)。

燃放时间和销售时间

均减少

在规定燃放时间的同时,方案也明确,如果碰到大气重污染程度达到《杭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规定的Ⅱ级预警(橙色预警)以上级别,市区范围内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所以就连这3天也不能保证。

不仅燃放的时间较去年减少,2015年烟花销售的时间也只有4天——2月16日至2月19日,由各个区安监局向零售单位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标注的有效期也只有这4天。

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市区销售的烟花爆竹统一由杭州土特产集团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杭州喜洋洋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浙江京安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供货,配送时必须使用厢式货车,并且标明安全警示标志,押运员等相关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拉炮、砸炮、摔炮这种没有固定飞行轨迹的烟花爆竹不能销售和燃放,专业级别的礼花弹、小礼花和摩擦类、烟雾类产品也不能销售。同时,严禁销售、燃放A、B级产品,就是那种单筒直径大于30毫米的内筒型组合烟花。

经营者不能向没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烟花爆竹产品,如果过了2月19日还有烟花没有卖掉,可以在2015年2月28日前由原批发企业回收集中保存。

严禁机关事业单位等

组织燃放

方案》对市民燃放烟花爆竹也进行了约束,划定了禁止燃放的区域,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保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以及车站、码头、飞机场等都不可以燃放。

市区各居住小区应划定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并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大型专业市场等严禁组织燃放烟花爆竹。

各部门也公布了自己的监督举报电话,对举报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线索,一经查实,对举报者给予奖励。所以,这几个电话市民可要记住了:市安全监管局:12350,市公安局:110,市市场监管局:12315,市城管委:96310。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丛杨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