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三十、正月初一、正月十五 2015年春节市区能放3天烟花爆竹

13.11.2014  11:35

明年春节,市区放烟花爆竹的时间确定,一共3天,分别是年三十、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传统的“年初五迎财神”,不允许放烟花爆竹。

根据最新下发的《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相比去年,2015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的销售和燃放时间均有缩短。

其中,烟花爆竹燃放时间由4天缩短至3天。如果春节期间空气质量不好,比如市区大气重污染程度达到《杭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规定的Ⅱ级预警(橙色预警)以上级别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可能还会缩减。

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从去年的10天缩短到今年的4天。也就是2015年2月16日至2月19日(农历十二月廿八至正月初一),可买烟花。

能买到的烟花爆竹的规格种类,和去年一样。市区严禁销售、燃放A、B级产品(内筒型组合烟花单筒直径大于30毫米)。同时严禁销售、燃放拉炮、摔炮、砸炮及无规则飞行轨迹的烟花爆竹;严禁销售须专业燃放的烟花爆竹和禁止个人燃放的礼花弹、小礼花以及摩擦类、烟雾类产品。

禁止燃放区域不变,今年依旧是9个,分别是——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四)军事设施所在地;

(五)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宗教活动场所;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八)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九)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另外,各区政府还可根据本地消防设施分布情况和居民住宅情况,增设禁止燃放区域。

遇到不按规定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记住4个电话可举报——

市安全监管局举报电话:12350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15

市城管委举报电话:96310

对举报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线索,一经查实,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汪江军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