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加大购买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对象范围

04.07.2016  11:00

本报讯 近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其中,多项涉及民生的内容被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使得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降低,受援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

条例(修订草案)》第五条第一款增加了规定:“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地方财力和办案量合理安排经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机制,购买主体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

同时,为提高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提高办案质量,还增加了《条例(修订草案)》第三十五条规定:“法律服务机构或者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在援助事项办结后十五日内,向指派的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结案归档材料。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按规定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办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