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以村为主体,全民参与,完成河道清淤

01.04.2016  16:32

      治水先治污、治污先清淤,  2014年10月起,乐清率先全省开展全市性的大规模河道清淤工作,至2015年3月底,河道清淤工作基本完工,历时5个月,已下拨资金3.58亿元,共441个项目,开工长度534千米,清於河段708条,累计清理淤泥749万方、河床垃圾117万方,清出淤泥量相当于年均清淤工作量的20倍以上。

      一、创新领导督察推进机构

      一是创建“五水共治”  总督察室。2014年8月份,乐清成立五水共治总督察室,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强担任五水共治总督察长,4位市领导(两位副市长、一位人大副主任、一位政协副主席)担任副总督察长。市委授予五水共治总督察室工作协调、决定、考核和监督等4项职权,统一领导全市五水共治工作。二是构建严密的三级监督机构。建立市、镇、村三级严密的监督机制,全面加强清淤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市级监委会由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水利局、考绩办和老年协会、河流环境保护协会、“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市民、媒体等社会各界人士共44人组成。下设5个督察组,由水利局班子成员担任每组组长。将全市划分5个片区,每一片区有一个督查组专门负责清淤督察工作,每周督察一次。镇级监委会组成参照市级做法,“两代表一委员”以及体制外人数占总人数一半以上。村级监督小组由村民代表和老人协会人员组成,根据该村工程量情况,人数规定为3到7人。三是组建多方联合验收队伍。全市组建5个验收小组,共106人。每验收小组成员由项目所在地的市水利流域所、镇街分管领导、市镇两级监委会和水利专业技术骨干(每组配10名)等组成。

      二、全速开展疏浚清淤大会战

      一是精简流程提时效。2014年9月份,我市在北白象镇东斜村开展清淤工作试点,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经充分研究讨论,于2014年9月21日,制定出台《乐清市“五水共治”河道清淤工作流程》,工作流程精简为5大项,包括项目申报和审批、施工管理、完工验收、工程拨款和档案管理,省去立项前的测量、招投标和监理等环节,一举克服往年疏浚清淤项目前期过长的弊端。二是严格审批再把关。严格项目申报与审批环节,每个项目申报时要有工程概括、建设理由、清淤方案和工程位置图;村监督小组、城乡社区、镇街监委会、属地流域水利所、镇街、市监委会、分流域副总督察长和总督察长等8个环节要依次审批,对于特殊情况,如项目投资在200万以上、清淤方式为带水作业或其他特殊情况,实行总督查室“一事一议”审批制。三是创新机制重管理。全部项目实行“一河一项、一项一审批、一项一监管”的建设管理机制。项目审批后,由所在地村委会选择施工方,项目由两个及以上村组成,由镇街、社区协调确定牵头村居后选择施工方。村治河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加强项目现场管理,负责填写“河道清淤工程监管日志”,及时记录工程进度、清淤范围、河床干净程度、弃土处置、工程安全、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内容;镇(街)监委会负责填写“河道清淤工程巡视记录表”,对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和绩效实施监督管理;镇(街)领导小组设立项目管理台账,及时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市监委会对存在争议的工程,及时调查处理。四是及时验收优质量。施工完成后1个月内组织验收,严格按照“一清到底、河床干净”的验收标准,验收内容包括评定河床干净程度、计算清淤工程量和工程结算。验收组对项目申报表、项目施工前后测绘的河道平面地形图、断面图,各项会议记录,河道清淤工程监管日志和巡视记录等16项台帐逐一检查验收,并通过测量堆场内淤泥量确定项目工程量,再进行工程结算,确保工程优质。2014年11月份,委托第三方对全部项目进行审计。五是科学处置堆场和淤泥。对淤泥重金属含量等指标进行科学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分类处理。淤泥消纳处理有三种方式,一是作为围垦填方材料,二是培土增肥铺田,三是先存放堆场,做后续处理。堆场向农民租地,租期按15年计算,租金每年600-800元/亩。全市堆场总面积8900余亩,清江、雁荡等地无污染淤泥作为培土增肥平铺稻田1800余亩。对全市堆场进行逐一编号,加强堆场安全管理,在堆场周边设置警戒线及警示标志,严禁在堆场内种植农作物。引进中科院武汉中宜生态土研究院的淤泥改性(固化)处理技术对堆场内的淤泥进行处理,实验已获成功。强化淤泥后续利用,将淤泥加工成建筑材料,目前已进入招标阶段。

      三、全面发动各方力量参与

      一是利用媒体力量。市五水共治总督查室联合主流媒体,开设治水专栏,每周3期深入报道清淤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乐清日报分5期公示疏浚清淤项目名称、进度、资金投入等情况,畅通电话、微博、微信、网络问效平台等举报渠道,接受全市群众监督。二是发动志愿者助力治水。组建市民监督团,每月定期开展1次特别监督行动;通过举办摄影展、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号召广大群众参与到治水工作中来;市、镇、村三级老年协会、河流环境保护协会等民间志愿组织,组建清淤大会战巡逻队,参加义务劳动和巡逻管理,助力监督清淤工程施工质量等,利用自身影响和威望,动员家属、亲友、村民,用实际行动保护河水清洁卫生。三是制定村规民约。清淤工作得到全体市民的大力支持,市民纷纷主动参与到疏浚清淤工作中来,涌现出很多治水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沿河岸的村都树立“村规民约”“护河公约”“护河治水禁约”等标牌。为了保证公约禁约执行到位,村监督小组,清淤期间早中晚不少于3次进行巡视监督,清淤后进行常规保洁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