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林地经营权流转改革”荣获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评选优秀奖

16.06.2015  13:58
          日前,由《今日浙江》杂志社、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共同举办的第三届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评选活动落下帷幕。由丽水市林业局和龙泉市人民政府报送的“林地经营权流转改革”在全省250个创新案例评选中脱颖而出,荣获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优秀奖。
            据了解,自2010年3月以来,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已成功举办两届。第三届活动主题是发现总结和推广全省各地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新创造、新样本、新典型。按照“创新性、绩效性、推广性、重要性”的标准,主办方组织省内外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案例进行严格评审。通过收集汇总、初步审查、实地评估、专家终评等环节层层筛选,好中选优,最终评选出“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十佳创新奖”10个,“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优秀奖”15个以及活动组织奖6个。此次获奖也是对我市“林业改革”创建工作的又一次褒奖和肯定。
            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延伸和深化,林权流转和林业金融发展亟需破题。2013年8月14日,《龙泉市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经龙泉市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8月20日发布实施。2014年,试行后修订的《龙泉市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为林地流转受让方实现林权抵押、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等事项提供权益证明,规范了林权流转行为,促进了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激活了林权价值,先后得到国家、省、丽水市等领导的肯定。林改唤醒“沉睡资本”新活力,促使青山逐渐变“金山”,进一步促进了老百姓的生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