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剖析台州首例生活服务业营改增举报案——看稽查如何跟上营改增步伐

01.06.2016  10:27

  在营改增初上轨道之际,浙江省出现一起针对营改增纳税人的举报案,台州市国税局快速处理此案后没有止步。他们意识到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给国税机关的稽查举报处理工作带来了新挑战,于是通过细致调研,提出了应对之策。

   凌晨的举报电话

  5月1日凌晨,在营改增试点全面实施的关键当口,浙江省台州市国税局营改增稽查党员青年突击队和全局窗口工作人员一样,聚精会神地坚守在岗位上。00∶03,举报电话突然响起,突击队队员抓起听筒,立即听到一个醉醺醺的声音:“喂,是税务局吧,我在三门县××娱乐厅消费了2500元,向店家要发票却被拒绝,他们是想偷税,请快来解决问题。

  放下电话,突击队员马上向市局稽查局领导汇报。面对这起浙江省首例针对营改增纳税人的举报案件,市局稽查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转交三门县国税局当即核查。

  三门县国税局马上行动,经查发现举报情况属实。被举报娱乐厅为个体工商户,2015年11月27日成立,由于在营改增实施前未办理票种登记,在国税机关此次导入的营改增数据中无此纳税人的信息。税务检查人员当场妥善处理了举报人索要发票的问题,并将该娱乐厅的后续检查工作转交三门县地税局稽查部门。在查处过程中,举报人因饮酒过多,在等待期间产生焦躁情绪,嚷嚷着要向媒体投诉税务人员处理速度慢,经税务人员耐心解释、安抚才作罢。

   查处后展开反思

  举报案当晚就得到了查处。但查处之后,台州市国税局并没有感到轻松。

  “当时全局正开展营改增零点行动,各地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基于这个前提,我们才对此举报案做出了快速反应。”台州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说。经过商议,台州市国税局有关业务部门一致认为,这个举报案反映出,生活服务业营改增转至国税机关管理后,给基层国税机关的稽查举报处理工作带来了新挑战。如果不尽快采取应对措施,极易发生职责缺位,或引发负面舆情,需要立即组织人员对营改增后的有关情况展开深入调研。

  经过紧锣密鼓的调查走访和分析,一份有关营改增生活服务业举报案件特点、基层国税机关稽查举报处理工作存在问题等的研究报告近日出炉。

   有关举报的新特点

  举报案件案源基数增大

  调查显示,生活服务业具有“两多”的特点。一是纳税人数量多。以台州市为例,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后从地税转至国税的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共30424户,占四大行业纳税人户数的59.94%,占国税机关管辖纳税人总户数的9.7%。二是行业性举报案件数量多。生活服务业通常单店规模小,统计显示,台州市的生活服务业纳税人中有97.21%为小规模纳税人,分布散,国税机关全面落实管理难度大,行业中经营不规范现象多发,如部分纳税人为逃避纳税义务拒开发票或借他公司发票开具等。随着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链条打通,有关举报将呈多发态势。

  举报内容维权性更突出

  相比其他行业,生活服务业购买者多为最终消费者,随着其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通常会索取发票作为消费凭证,举报内容将主要是店家拒开发票或借票开具等。如果举报案处理失当,举报人很可能会借助媒体等渠道来实现利益诉求。

  由于目前部分媒体和公众对税务机关及税收政策在认知上仍存在误区,加上网络传播容易内容失真失实,最终有可能扭曲事实真相,给税务机关造成负面影响。

  举报时间向8小时之外延伸

  生活服务业细分子行业多,包括文化服务业、体育服务业、教育服务业、医疗服务业、旅游服务业、娱乐服务业、餐饮服务业和居民日常服务业等,消费时间多在8小时之外及周末节假日。举报人通常于消费结束时发现店家存在税务问题而当场举报,并多数要求立即解决,本文开头所提案例即属此类。

  举报人呈现大众化趋势

  生活服务业是为百姓生活服务,举报人中普通百姓的占比会比较高。他们往往税收知识有限,而增值税在计税依据、税率分档和发票种类上都不同于营业税且更为复杂,容易导致其误举报消耗资源,有些人在待处理的过程中还容易产生焦躁情绪。

   有关应对的弱项

  举报应对工作力量薄弱

  一方面,当前基层国税机关举报中心人员过少,如台州市,市本级国税稽查局目前在编人员94名,其中举报中心人员仅3名。县市一级由于不强制单设举报中心,实际上多由1人~2人兼职举报管理工作,且重心集中在受理上。另一方面,目前国税机关稽查与税源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渠道还不够通畅全面,导致一些问题不能被及时发现和高效查处。另外,国税与地税稽查部门之间交流不够,使地税稽查部门在生活服务业举报案件受理、处理上的经验不能得到借鉴。

  举报受理方式有局限性

  当前,基层国税稽查部门受理举报的方式,主要是由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记录举报人通过书信、互联网、传真、电话或来访传达的内容,分类处理后查处。然而根据生活服务业案件举报时间和举报人的特点,有关举报对受理的即时性及响应速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原有方式已难以满足。

  税收宣传行业针对性差

  受资源限制,当前稽查部门的宣传工作以阶段性的发票知识普及和季度性的税收违法企业“黑名单”曝光为主,形式单调,持续性差,且在宣传对象和内容上不契合生活服务业的特殊情况。

  舆情防范意识不足,应对能力缺乏

  目前涉税舆情主要集中在税收征管和服务部门,较少在稽查部门出现,导致稽查人员对网络舆情的突发性、不可控性以及破坏性认识不够,缺乏防范意识。在应对能力上,由于缺少经验,往往难以在事态扩大前解决问题。

   从5个方面应对挑战

  ●增加基层国税机关举报处理力量

  一方面,充实举报处理队伍,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另一方面,联合税源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遏制税收违法,减少举报案件发生。另外,在营改增全面推行的初期阶段,要加强与地税稽查部门合作,借鉴其丰富经验来处理营改增后出现的一些问题。

  ●建立24小时举报受理平台

  在保留电话、书信、来访受理等的基础上,以地级市为单位,建立国地税合办的24小时“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并按举报事项类别、案情轻重、要求的处理时限来细分举报类型,便于举报人选择及稽查部门案件归类。通过在平台上进行手机号码绑定,可实现紧急案件实时呼叫受理人员以及进度结果回馈举报人的功能。此外,该平台还可用于宣传稽查部门工作情况、曝光税收违法案件,发挥威慑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作用。

  ●实行举报案件“一案双移”制度

  针对常见的如发票索取困难、发票开具不规范等类举报案件,依据开票方经营规模、开票金额大小、检举人时限要求等条件,建立“小微”案件移送标准。通过在税收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设立专人专岗负责衔接,实现“小微”案件双部门移交,由前者先行处理检举人的开票要求,再由后者对当事人是否存在偷漏税等税收违法情况展开进一步核查。由此,在稽查部门人力资源不足、案件检查跨时长的客观条件下,可优先解决检举人的关注点,及时回馈初步结果,提高其满意度。

  ●开展针对性强的税收宣传

  联合公安、卫生管理及行业协会等方面,单独对生活服务业从业者开展税收政策、涉税风险解析和税收违法案件曝光等宣传;对消费者,在经营场所、居民生活区等地点普及发票知识、公布举报途径及奖励规定,提高民众法制意识和举报积极性。

  ●增强舆情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加强舆情应对培训,对举报案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事件征兆,及时记录上报,同时注意安抚异常举报人的情绪。如在前述案例中,台州市国税局稽查人员发现举报人饮酒过多且情绪异常后,一方面与其保持通话,安抚情绪;另一方面要求三门县国税局尽快赶至现场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还派人实地了解细节问题,最终妥善处理了举报问题,并制止了可能发生的负面舆情。 (《中国税务报》5月24日B3版  赵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