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

23.12.2016  22:34

  在加快转型升级、扩内需、促消费等一系列政策的有效推进下,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稳较快增长。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94亿元,同比增长11.5%,增速超出全国平均0.7个百分点,比上月提高0.7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1-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830亿元,增长10.9%,增速比上月提高0.1个百分点,超出全国平均0.5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9%。  

   乡村消费增长快于城镇。 11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631亿元,同比增长10.8%,增速比上月提高0.5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90.3亿元,增长13.8%,增速比上月提高1.4个百分点。 餐饮收入增长快于商品零售。 11月份,商品零售额1909亿元,同比增长11.3,增速比上月提高0.9个百分点;餐饮收入211.9亿元,增长13.7%。 中小微企业增长快于大型企业。 11月份,大型法人企业零售额221.7亿元,增长4.7%,中小微企业零售额662.3亿元,增长13.1%。 

   从限额以上批零业分类商品零售情况看, 一是 网络零售额仍保持较快增长。 通过“双十一”等促销活动,我省当月限额以上批零单位通过网络实现的零售额突破百亿大关,达到130.3亿元,同比增长44.4%,环比增长57.5%,拉动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4.5个百分点;累计873.5亿元,增长59.4%。 二是汽车类商品零售进一步发力。 在汽车排放相关政策落实的基础上,加之国内品牌汽车品质大幅提升,省内汽车类零售进一步增长,当月汽车类零售额322.6亿元,同比增长12.6%,增速比上月提高4.7个百分点;累计零售额2926亿元,同比增长8.8%,增速比上月累计提高0.8个百分点。 三是家庭消费升级类相关商品增长较快。 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零售额分别为50.0和15.1亿元,同比增长26.5%和24.1%,增速比上月分别提高12.9和6.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