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浙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明显回升

18.11.2015  15:50

  10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54亿元,同比增长11.4%,增幅比9月提高2.9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增幅比9月提高2.7个百分点。1-10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693亿元,增长8.4%,增幅比1-9月提高0.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7%,增幅比1-9月提高0.4个百分点。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 10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449亿元,同比增长11.6%,增幅比9月提高3.5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04亿元,增长10.8%,增幅比9月下降0.1个百分点。1-10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3334亿元,增长8.2%,增幅比1-9月提高0.4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359.5亿元,增长9.5%,增幅比1-9月提高0.3个百分点。 

     按消费类型分 ,10月份,商品零售1691亿元,同比增长11.3%,增幅比9月提高2.7个百分点;餐饮收入162.5亿元,增长12.6%,增幅比9月提高4.7个百分点。1-10月,商品零售14093亿元,增长8.2%,增幅比1-9月提高0.4个百分点;餐饮收入1600亿元,增长9.6%,增幅比1-9月提高0.3个百分点。 

   按类值分,通讯器材类商品持续高速增长,基本生活用品类平稳较快增长,汽车类稳中有升。 据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统计,10月份,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13.2亿元,同比增长75.1%;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75.4亿元,增长23.5%;日用品类零售额24.9亿元,增长21.1%;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零售额31.4亿元,增长15.5%;粮油食品类零售额54.1亿元,增长14.6%;汽车类商品零售额262.8亿元,增长13.1%。这六类商品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61.3%,拉动10月份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7个百分点,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个百分点。10月份,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降幅持续扩大,零售额98.4亿元,同比下降14.3%,比9月扩大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