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环保法》 路桥“最严”执法

22.09.2015  18:44
 

“最严”《环保法》  路桥“最严”执法

 

      近日,我局联合峰江街道响应“五水共治”护水行动,开展对台州市闲置设备市场进行彻底拆除行动。

      台州市闲置设备市场闲置设备通过在场地内拆解废旧电器、小五金等废旧物资,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油等污染物质未经任何处理,通过旁边的沟渠,直接流入东侧河流,造成环境污染,周边百姓反响较大。为此,我局曾在2014年对其立案查处过。考虑到该市场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又属于典型的违章建筑,申请区政府予以拆除。由于该市场存在年份已久,又具一定规模,给拆除带来一定难度,为稳妥解决,期间联合峰江街道多次进行研究拆除方案,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对其开展声势浩大的拆违行动,彻底铲除污染“毒瘤”

      接群众举报称台州市路桥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汇金路附近有人焚烧工业垃圾,待执法人员赶往现场时,焚烧已经停止,现场已被清理。事后,我局基地环保所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取证,并翻查当时的视频监控,初步确定了点火嫌疑人,并对该嫌疑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在视频监控等证据面前供认不讳,承认当时由于铜管外的橡胶皮很难拆,就图个方便直接点火烧掉的事实。目前此案已经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对涉案当事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一直以来,我局对露天焚烧给予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手软。

我局城南环境监察中队联合新桥镇人民政府工办、安监、行政执法部门,取缔了新桥镇工业区一废旧塑料清洗加工场。该加工场在生产过程中将清洗废水通过暗沟直排至附近田地,并将废旧塑料沿路堆放在马路上,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经查,朱某某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营业执照,且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入生产。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拆除违法生产设备设施,清理沿路堆放的废料,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取缔了该加工场。

路桥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