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助力户籍制度改革

12.11.2015  19:17

  2015年普陀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10月30日起开始受理,这是该区自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运行以来的首次申请受理,呈现三方面特点:
  一是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的受益面。 此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在原来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础上,增加了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合法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同时为助力该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行,取消了在保障范围内的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籍身份限制。
  二是细化公共租赁住房的补助政策。根据三类申请对象不同的保障方式,制定不同计划。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合法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故对此二类申请对象实行实物配租。
  三是实现公共租赁用房的灵活调剂。自该区开始实施廉租房及人才公寓政策以来,共累计分配廉租房154套,人才公寓86套。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共推出380套房源,增加了约40%房源。其中,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0套,新就业大学毕业生340套,合法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10套,各类申请对象房源可视申请情况调剂使用。(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