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启动“七五”普法行动 首次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

25.03.2016  18:12
     

  宁波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近日印发《2016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标志着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核心的“七五”普法工作在全市各地全面启动。

  从通知内容看,“七五”普法与“六五”普法相比,在普法方式上首次提出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这是对“六五”普法成果的总结提升,也是普法工作主动适应形势的与时俱进。

  通知指出,要强化“互联网+”思维,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益民服务。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专业化、集群化建设;加大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力度,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媒体平台;提升普法工作信息化水平,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七五”普法更加注重普法主体多元化,引导各类主体共同参与普法工作。通知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把普法教育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和社会治理的全过程、融入各部门和单位的管理服务之中、寓于公共法律服务之中。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中进行普法,探索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案件宣讲等有效形式,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充分发挥各类社会普法主体多元化的作用,逐渐实现普法教育工作由政府主导向社会力量为主转变;逐步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投入、公益赞助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教育运作机制;探索以项目化管理方式、以招投标形式开展专业普法教育模式。重点扶持组建一批品牌化、专业化的社会普法工作室。(宁波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