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日报:非环保电池、涂料开征消费税

19.03.2015  13:05
记者 张 萌 通讯员 郭秋敏 俞坤明

  本报讯 为促进节能环保,我国从2月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适用税率均为4%。自3月1日起,国税部门开始受理电池、涂料消费税纳税人纳税申报,至3月16日已完成首次申报工作。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原电池、蓄电池均在征收范围之内,但对部分类型电池免征消费税。此外,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这次开征电池、涂料消费税,主要针对铅酸电池和挥发有机物含量较高的涂料。虽然税收总量不大,但对促进电池、涂料行业调整产品结构,向绿色环保方向转型发展具有较强的引导作用。”海盐县国税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张明华说,电池、涂料在生产、使用或废弃过程中会对环境产生危害,所以这次被列入征收范围;但像锂电池、太阳能电池等都是鼓励发展的新能源,免予征税。
  开征电池、涂料消费税,是今年消费税改革的内容之一,财政部将进一步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开征电池、涂料消费税的目的,主要在于倒逼涂料和电池行业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同时提高全社会节能环保意识。”海盐县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说。为此,他建议相关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升级生产设备,更新产品,使产品符合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