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 杭州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环保罚单

08.05.2015  21:54

连罚8天每天3.7万

杭州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环保罚单

2015-04-24  A1版

本报讯(通讯员 裴斐 记者 陈栋)被称作“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昨天,杭州环保部门开出了首张“按日计罚”罚单,处罚金额达33.3万元。收到罚单的是桐庐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浙江凯胜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3月23日,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与桐庐县环保局联合执法时,发现该厂外排废水量很大,现场还有明显的腥味。执法人员随即对外排废水进行取样送检。

4月1日,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监测报告,确定该外排废水氨氮、总磷浓度超标。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明确告知如仍继续违法排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可是到了4月9日复查时,执法人员对该厂所排废水取样送检后发现,氨氮、总磷浓度虽有一定下降,但仍超过了环保标准。

经查,这家厂的生产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桐庐富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虽然企业周围没有江河小溪,废水是直接进入市政管网的,但超标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会对处理厂的生化环境造成破坏,造成另一种污染。”市环境监察支队的沙剑飞说。

昨天,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该企业3月23日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复查发现的继续超标排污行为下达按日连续处罚告知书。

环保部门4月1日将责令改正文书送达,从第二天(4月2日)起到4月9日共8天,以该企业首次违法处罚3.7万元计算,累计8天违法排放,应按日连续处罚其29.6万元,与原处罚金额合并后共计33.3万元。

执法人员介绍,在新环保法实施以前,对于这类水污染超标排放处理,采取的是限期治理,对企业污染行为的威慑力有限。而“按日计罚”措施出台后,对有意拖延整改的企业会有很大的“杀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