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以“治水”为突破口践行“两山”理论实现绿色发展

30.09.2015  19:18

  近年来,新昌县以“治水”为突破口,在经济发展、生态建设上“敢舍”“善取”,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建设小县大生态,实现小县大发展,走出一条生态好、产业强的发展之路。上半年该县实现GDP增长6.5%,财政总收入增长10.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8%。该县省级“五水共治”体制机制创新区建设进展顺利,治水成效明显,2014年,该县成为全省首批“清三河”达标县、全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县,并被授予大禹鼎,新昌江、澄潭江、黄泽江“三江”交接断面水质连续6年获省政府考核优秀。 

   一、打好治水硬仗,打造“绿水青山”。  

  一是扎实推进治水工程。截止4月底,完成河道治理341.8公里,清理垃圾341.4吨、清淤8.4万方,关停畜禽养殖场37家,共计投入资金910万元,全面完成垃圾河治理。实施治污水工程、防洪排涝工程等六大类“五水共治”工程,合计项目86个,今年计划完成工程性投资26.48亿元(不包括产业项目),截至目前,完成“五水共治”项目投资16.56亿元,达到年度计划投资额62.5  %。 

  二是不断加强农村治污。坚持“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理念,聘请环境保护、给排水、土木工程等领域41名专家组建治污专家服务团,地毯式开展农村治污项目“回头看”,全面保证农村治污项目质量。4月份,治污专家服务团对2014年通过检查验收的131个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问题97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今年计划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20个,投入超3.8亿元,目前已全部完成220个村村域设计和施工招投标并启动项目建设,投入资金3.2139亿元,形象进度达75%。 

  三是持续强化治水督导。从74个部门中抽调83名干部组成16个“五水共治”工作督导组,派驻到16个乡镇(街道)进行“一对一”督导,加大对治水工作督查考核力度。每个督导组确立一个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指定一个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督导组组长,同时配备3-4名督导员。督导组每周2次下乡镇(街道)进行督导,每月进行2次考核打分并进行考核排名。截至目前,16个督导组共参与谋划治水工作创新举措32条,向乡镇(街道)反馈176次,督导过程中发现问题567个,目前已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快产业转型,实现“金山银山” 

  一是集约发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深刻吸取2005年前过度发展化工产业而一度被列为省重点监管区的教训,坚定转变发展思路,强势推进企业污染整治和落后产能淘汰,以每年损失近2个多亿的税收为代价,关停搬迁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和项目40多家。实施梯度治污,开展电镀、印染、机械、轴承等产业专项治理,近5年来每年淘汰20多家落后产能企业和项目。划定生态红线,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实施产业准入制度。启动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亩产效益导向机制,各项要素安排与亩产贡献挂钩,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目前新昌规上工业企业亩产税收已提高到40.78万元,居全省前列。1-6月,该县单位产值能耗下降0.7%,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1%。 

  二是优化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围绕“2+X”产业体系目标,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2个战略性支撑产业,培育节能环保等若干潜力产业,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医药化工比重从2005年的60%降到20%;以高端制剂、医疗器械等为主,装备制造业比重从30%上升到65%,预计年底可达70%。设立产业基金,产业层次明显提升,以坚守主业、做强实业作为转型升级的出发点,加快从零部件生产向成套装备生产转型,从传统产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变,形成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1-6月份,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20.8亿元,同比增长17.9%;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比达到53.3%,同比增长3.5%,均居绍兴市第一。 

  三是创新驱动,坚持依靠科技发展。发挥科技创新作为“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桥梁转化作用,抓好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扶持机制,明确科技、信息等财政投入占比要达到10%,并设立3亿元产业基金。抓好企业产学研对接,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浙江大学等11家高校院所的技术研究院正在建设,8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基本建成。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南岩科技城已集聚5个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22个省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1-7月份全县研发经费占GDP比重达3.82%,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42%,科技创新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县(市区)前列。 

   三、强化制度保障,促进两山融合 

  一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将“五水共治”财政支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建立稳定增长的资金提取统筹机制,在压缩30%“三公”经费基础上,提取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款等收入用于“五水共治”建设,2015年已拨付“五水共治”工程建设财政资金7000余万元,累计拨付1.9亿元。不断拓展融资渠道,2014年以来已发行债券12亿元,2015年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分行签订总额5.7亿元贷款合同,用于“五水共治”项目。积极推动社会参与,全省率先实行河道“认养制”,目前,全县县69家企业、1名个人认养河道300余公里,提供认养资金200余万元。同时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以捐款、捐赠等形式参与治水,2014年以来已筹集社会资金7200余万元。 

  二是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出台《新昌县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通过价格杠杆调节环境资源配置。2015年1月起,居民生活用水收费实行三档阶梯式累进加价制度,建立污水排放处理复合计价收费制度,工业污水按污染物浓度多因子复合计收污水处理费。1-6月,全县用水量比去年同期减少118.47万吨,同比下降8.3%。积极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除部分特殊项目外,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有偿取得新(扩、改)建工业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今年完成交易企业23家。实行项目“特许经营”,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工程项目。目前,已有一批生活污水处理运维项目、供水项目、生态化垃圾处理终端项目采用BOT、BT等模式建设。 

  三是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在“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基础上,探索设立“河道警长”,目前49条重点河道已实现“警长”全配套。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实行河道治理“一月一考评”,重点项目进度“一月一通报”。把“五水共治”工作列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2014年以来已问责治水不力领导干部43人次。引导社会监督,全县统一设立县级河长制公示牌75块、“三河”整治公示牌90块,在媒体开设“每日聚焦”专栏,定期公布“河长”排名。全县各行政村均建立“村嫂监督队”,定期开展监督服务活动,截止目前,410支村嫂队拥有成员2300余人,累计开展监督活动1300余次,发放倡议书3.7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