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统计局谋新局开新篇唱好法制工作“三部曲”

15.02.2015  21:47

      为针对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结合全市统计法制工作新特点,市统计局为进一步强化“依法立统、依法管统、依法兴统”的法制工作机制,以谋新局开新篇为牵引,唱好2015年统计普法、统计稽查、统计执法工作“三部曲”。
              一是坚持普法持久性。强调从自身学法入手,将系统人员学法制度常态化、长效化,实现全年贯穿,全员覆盖。在方法上坚持多样化,效果上实现学以致用。宣传上要从拓展途径、新颖手段、优化内容入手,突出针对性,体现效果性。宣传对象上要以政府部门领导与企业法人为主体,将《统计法》的“三个不得”具体条款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内容送到人递到手,进行细化解读。同时要将《统计法》确定的违法行为,处罚的法律条款和必须遵守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向企业进行系统解读的工作,必须要常态化,持久性,使广大统计从业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保持统计工作的正能量,使他们自觉依法统计的意识不断得到强化。以《统计法实施条例》颁布为契机,以及省法制宣传月、“10.20”世界统计日、“12.4”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当地高校联合进行统计普法工作,进一步巩固校园宣传教育平台,强化长效性,保持稳定性。
              二是深化稽查实效性。统计稽查是提高源头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夯实基层统计基础,营造依法统计氛围的有效措施 也是了解掌握基层统计工作情况的有效手段,要求严格按照《浙江省统计稽查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稽查内容、工作流程与要求,重点开展对主要数据质量的专项检查,并运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围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当前统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统计巡查,做到尽职守,严标准,重实效。
              三是强化执法威慑性。继续推广统计行政处罚说理性文书,规范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体系,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全面推进法律事务告知、约谈、回访等制度建设;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于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等态度恶劣的统计违法案件要作为典型的教育材料予以通报和曝光,树立执法威慑性;继续联合宁波广播电台开展“以案说法”以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