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规范政府“自身权力”,全面实施“三部规章”

11.03.2015  10:18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行政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实施启动仪式在银川举行


  2月28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举行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行政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28个相关部门和五个设区的市以及部分县区政府法制机构的负责人、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各处室负责人及6家新闻媒体记者共9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副主任张军同志传达学习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行政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的通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张任主任作了贯彻实施动员讲话。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到“三部规章”的出台,是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对进一步提高我区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贯彻实施“三部规章”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各级法制工作机构的主要任务,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紧紧抓着“四个环节”,全面落实“三部规章”:一要抓着宣传环节,营造贯彻“三部规章”良好氛围;二要抓着培训环节,全面掌握“三部规章”主要内容;三要抓着重点环节,扎实推进“三部规章”贯彻落实;四要抓着组织环节,全力保证“三部规章”落实到位。

张任主任强调,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根据建设法治政府新常态的需要,切实增强做好组织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抢抓机遇,开拓进取,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当好各级政府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