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工作思路

20.01.2015  11:52

  200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省政府法制办的工作思路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坚定信念,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认真履行政府法制办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职责,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积极为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年将采取措施,集中精力抓好八项重点工作:

  

  一是以突出重点领域立法为重点,提升政府立法质量。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科学编制2015年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草案,报省政府审议通过后认真组织实施。坚持提前介入,深入调研,科学统筹,把地方性法规项目作为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推进政府规章项目立法工作,加快立法工作进度。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及时报送立法项目送审稿,做好项目的审查、调研、修改和论证工作,建立健全立法工作责任制。创新立法工作方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家咨询制度,继续扩大征求意见和论证听证范围,着力加强政府立法协调,继续推进法规规章集中起草修改工作,探索制度建设风险评估机制。突出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推进三江源生态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不断增强政府立法的地方特色。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是以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重点,强化整体推进成效。推动省内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动服务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加强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运行机制建设。紧紧围绕政府重大经济社会管理活动,及时组织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专家学者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完成各类专项任务,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三是以落实“三统一”等制度为重点,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对《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规范性文件。巩固201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落实规范性文件两年定期清理制度,实现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加快推进规范性文件电子管理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水平。

  

  四是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力度。推动落实《青海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抓好对环境保护、旅游、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执法瑕疵,切实解决执法程序不严、执法事实认定不准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各级政府部门梳理行政职权、公布权力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对依法履行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是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我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激励和保障机制建设,建立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的长效机制,探索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继续落实《青海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六是以加大法制培训与宣传工作力度为重点,增强公务员法治意识与能力。改进培训方式,密切与党委组织部门等方面的联系,组织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加强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监管等业务培训,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能力。提高法制信息的策划、采编能力,充分利用各种传媒载体,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注重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努力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践活动。

  

  七是以加大对下指导服务力度为重点,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紧抓好“三基”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改进机关干部作风,加大对基层依法行政的指导服务工作力度。深入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创建依法行政单位的试点经验,带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推动政府法制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切实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八是以组织依法行政考核为重点,抓好依法行政推进工作。认真落实《青海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及考核标准,着眼于各项工作要求指标化、具体化,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2015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指导、牵引和促进作用,调动和激励各级行政机关更加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