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建立“1+4”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模式

08.04.2016  11:06

 今年以来,温州市洞头区审计局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数量逐年增多、规模不断扩大的现状,积极探索建立“一种办法+四项制度”跟踪审计模式,有力保障该区建设发展大局。

一是出台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办法 ,加强跟踪审计管理,规范跟踪审计行为。目前,已对便民服务中心、市政道路、河道护岸、桥梁、夜景照明等7个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涉及合同金额41904万元。

二是建立现场跟踪检查制度 ,通过专人定期编制跟踪计划,明确中介审计、审计组等责任与分工,要求每周至少1-2次到现场跟踪审计,重点对进场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及相关技术参数对照投标要求进行核实,对工程进度款、工程变更等涉及造价问题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督促整改。

三是建立跟踪情况汇报交流制度 ,要求中介审计单位对现场跟踪情况及时进行梳理、反馈、汇总,每月定期向审计部门汇报,会商审计发现问题与工作困难。同时,每月与建设单位分管领导交流当月跟踪审计情况,促进审计发现问题能及时落实整改,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四是建立审计快速纠错制度 ,按照关口前移,突出重点的原则,及时掌握工程建设管理动态,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工程量签证、工程变更等情况,从源头上防漏堵疏。目前,已提出跟踪审计建议30余条,核减价款及进度款共计457.48万元。

五是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制度 ,协助业主对联系单工程量进行现场核实,对跟踪项目中较大的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对专业工程暂估价进行市场询价,对变更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进行审核等,为业主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供真实的参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