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新《行政诉讼法》

05.05.2015  12:58
                为强化法治思维,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4月28日上午,该县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县长傅显明主持会议,常务副县长陈海明,副县长陈远志、应跃成、陈新森、徐妙芳、赵智敏、卢海浪、童晓晖参加会议,县政协副主席郑启洪列席会议,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长参加学习,认真听取了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美园对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的解读,开启了今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第一讲。
            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这是行政诉讼法颁布24年以来的第一次修改,黄美园对《行政诉讼法》的性质与定位进行了介绍,对新法修订前后的变化进行了细致解读,并对如何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 
              傅显明强调,领导干部应当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学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解决问题,守好法律这项办事规矩,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权不可任性;抓好法律这根准绳,明辨是非,合法合理解决群众的诉求;筑牢法律这条底线,树立法律之上观念,法律禁区不可突破,法律红线不可触碰。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应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有效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十六字方针为指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断适应法治政府建设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