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四化”建设成效明显

02.02.2016  18:39

  为提高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温州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精神,在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多元化、便利化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突出表现在: 

   一、信息公开制度化。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统计的美誉度和影响力,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出台《温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包括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予公开的范围,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等方面内容,在制度层面上予以细化和完善。 

   二、信息流程规范化。 温州市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由局分管领导总协调,综合处牵头,各相关职能处室分工协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并对所有公务事项进行归纳疏理,分成简单事项、复杂事项、特殊事项等三大类,共包括23项规范事项;同时明确了各事项的办理要件、办理时限和责任处室,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合理。 

   三、信息载体多元化。一是 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统计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主要统计政务信息,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9条。 二是 在温州统计信息网站发布信息。及时发布全市统计公报,按时加载进度数据与年度数据,动态调整充实内容,满足社会公众的数据需求,通过温州统计信息网等传播载体,全年主动向社会公开统计信息2000余条。 三是 在当地主流媒体发布信息。与《温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合作,接受《浙江新闻》、《温州日报》、温州电视台等媒体采访,解读重要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影响力显著提升;同时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的专题约稿,对外提供统计信息,信息传播的深度进一步提高。     

   四、信息服务便利化。一是 开通“温州统计”微信。新增开设公共微信平台,与统计政务微博一起及时向公众传递政务信息,按时在温州统计政务微博、公共微信平台发布月度、季度和年度数据及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基础知识和各类普查知识等,及时答复各类留言,与群众开展互动交流。 二是 增设“调查项目审批查询”栏目。为方便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我们增设了“调查项目审批查询”模块,通过这个途径,使我局审批工作流程更加清晰、易操作,既方便了申请人,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 及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积极做好各级各单位、教学科研人员、群众等社会各方面的统计资料咨询查阅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的时效性、针对性,热情接待来电来访人员,耐心解答各类咨询,全年共接待各类统计信息咨询达两千余人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